May 8, 2015

自己的決定


上週日傻強去參加紐約市自行車馬拉松。我和孩子在家,他們說想到公園溜滑板車。春暖花開,我待在室內已經噴嚏打不停,完全可以預測到室外會有什麼後果,又不想壞了興致。

「這樣花粉過敏會更嚴重喔,還是想去嗎?」

「想去!」真是堅定不移。

我和尼歐各自吞了過敏藥才出門。結果不到一小時,臉上的所有的洞都奇癢無比,噴嚏連連,鼻水眼淚齊流,帶來的面紙即將用罄,鼻翼擤得破皮。

「媽媽,可以回家了嗎?」尼歐帶著腫得像鹹蛋超人的雙眼來找我。

「玩夠了?」

「我很不舒服,我想回家。」

「那你要問妹妹。」

叉燒沒有過敏,一臉還意猶未盡的樣子。但是見到老母和哥哥的慘狀,還是答應打道回府。小妞平常沒血沒淚,生死攸關之際還算有點良心,看來老奴這些年沒白伺候他。

要出門是孩子自己的決定,想回家也是,不強迫不委屈,心甘情願。

尼歐看起來乖,但內心倔強,要他表面聽話不難,但讓他真正心服口服卻不容易。而叉燒從不來陽奉陰違這套,一天到晚忤逆雙親,根據多位目擊證人的口述歷史,小女剛烈個性其來有自,至於是來自誰就不解釋了(咳咳)。為了這個家親子關係的和諧(也為了我的血壓),我盡量凡事讓孩子自己決定,在每次的選擇中慢慢學著為自己的決定負責。

回想我爸媽一路走來,應該也是吞了很多血壓藥才把剛愎自用的女兒養大。高中的時候一天到晚有不同的男生送我回家,鄰居和管理員都通風報信過(九零年代的台灣民風保守,不像現在連光天化日下的車震秀都見怪不怪),老父老母從來沒有要我跟誰斷絕來往,不論是為了他們在街坊間的顏面或是我的成績。大學填志願時,我選的第一志願讓所有親友不解,爸爸跟我分析了利弊和日後他能幫忙或不能幫忙的地方,沒有一句話試圖說服我改變想法,而我當然也堅持了自己的決定。當年傻強求婚時,我才二十四歲,沒人看好,而媽媽在電話裡只說「我相信你的選擇和判斷。」

尼歐和叉燒在很小的時候就被賦予決定的權利,就算大部份根本是假權利。(比如說「要再玩五分鐘還是八分鐘?」而不是「還想再玩多久?」)不過,他們被呼嚨得開心,我也達到目的,皆大歡喜。

一兩歲的幼兒時期,我會把飯菜放進他們的碗裡,碗空了才能下桌,挑食或吃不完沒關係,另一個選擇是罰站到所有人都吃完並且餓到下一餐。想也知道,尼歐總是吃光光,而叉燒寧願罰站也不委屈自己的味蕾。現在他們可以自己決定要吃什麼才夾什麼,不過我不會因為孩子的喜好而調整菜色。叉燒厭惡青蔥,我不逼他就範,但是做菜該放蔥的時候絕不會少放,他有那個耐心慢慢把自己碗裡炒蛋的蔥挑出來,我就有那個毅力繼續放,兩條平行線也許永遠不會有交會的一天,至少母女倆都不需要為了對方改變。

穿著方面,之前已經聊過了。叉燒一歲半開始,就堅持自己挑選衣服,一身嚇人的粉紅粉紅粉紅、或全身有十種不同花色、或洋裝配運動鞋(對啦我知道現在很流行,但幾年前可沒這風潮),我都視而不見。剛開始還會因為天氣狀況而介入,不然小鬼生病,倒楣的也是老娘。他漸漸大了以後,不論是攝氏兩度只穿一件短袖T恤和外套,或者三十度大熱天穿著冬季的棉褲襪,都隨他高興,為娘的百分之百尊重他的判斷。

我的育兒風格並沒有比較高明,只是根據自己的成長經驗,加上剛愎自用的直覺,找到最適合我們家的方式。這種「讓孩子決定」育兒法(或任何其他方法),最困難的部份其實不是執行,是對於他人好心的關切充耳不聞。然而,如同我尊重孩子的自由意志,所有母親對於育兒大小事的自由意志也應該被尊重。

我這樣視花粉襲擊如浮雲,嗑過敏藥嗑到頭昏腦脹,雙眼和臉頰腫得像被家暴,只為了完成兩小去公園玩樂與溜滑板車的願望。將來我老了,他們應該也會無限期贊助頭等艙機票讓我常常回台灣玩樂吧。(想太多...。)(算了,不啃老就祖宗保佑了...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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